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公开承诺书
发布人:招生办发布时间:2020-06-14 20:14:17浏览次
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正当利益和学校的合法权益,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,构建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招生工作环境,我院对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郑重承诺如下:
一、全面落实高招“阳光工程”,招生过程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二、本校在今年及以后全面禁止有偿招生,全面禁止利用经济手段招揽生源。
三、招生宣传工作中,不夸大宣传,不违规承诺。
四、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,并出具由学院计财处盖章的正规收据。除此之外,不允许任何机构和个人向考生收费。
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各种方式监督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。监督电话:0728-5224466、0728-5232050、0728-5364123、0728-5364001。
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天门职业学院!
天门职业学院 院长:熊安锋